惠州将发放1亿元楼市消费券
2024-04-30
更新时间:2024-04-30 21:33:25作者:橙橘网
活动细则
1.优惠券使用规则:
(1)消费者抢到券后,自动同步到“我的券包”;线下参与门店消费时,可以在支付时直接抵扣,完成核销。订单除优惠金额之外的剩余部分可通过建行钱包余额或者绑定银行卡余额支付,以用户自己选择为准。
(2)消费券在核销支付时,开通建行钱包的预留银行手机号与建行生活APP注册手机号保持一致。同一登陆账号、同一手机号、同一手机终端设备或其它合理显示为同一用户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3)电子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不可作为充值卡充值使用,严禁套现。
(4)每单消费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5)结账时消费者出示电子消费券,商家扫描核销。
(6)消费者在使用电子消费券消费时,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7)电子消费券退款规则: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至用户,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若消费券已过期,消费券退还至主办方券池。
(8)在参与活动过程中,如果出现通过恶意使用多个用户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同一IP、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卡(包括主卡附属的虚拟卡)、同一身份证号)、篡改定位参与本活动的违规行为,平台有权取消用户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并收回活动中已优惠的金额(包含已消费的部分),同时视情节严重性向违规用户索赔,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未绑定建行手机银行客户单笔支付限额1000元,即该笔订单金额不超1000元,如需支付1000元以上订单金额,请前往建行网点绑定手机银行并开通建行钱包。
(10)已绑定建行手机银行客户单笔支付限额5000元,即该笔订单金额不超5000元。
2.优惠券不可提现、拆分、退补或转赠,不支持部分订单金额退款。若整笔订单退款且发生退款时使用的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则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优惠券抵扣金额)以及已使用的优惠券(有效期不予延长);若整笔订单退款时所使用的优惠券已过有效期,则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
3.商户仅对实付金额向客户开具发票,优惠金额不向客户开具发票。
4.如有其他问题,请详询:建设银行:0312-502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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