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潍坊公租房租赁补贴业务咨询电话

更新时间:2024-05-14 01:46:37作者:橙橘网

2024潍坊公租房租赁补贴业务咨询电话

  2024潍坊公租房租赁补贴业务咨询电话

  潍坊公租房租赁补贴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形式。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筹集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群体出租,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租赁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群体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政府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保障对象:公租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创业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

  申请条件

  (一)实物配租

  1.城镇居民家庭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

  符合上述规定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也可申请。(滨海区、峡山区、综合保税区无年龄限制)

  奎文区需要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坊子区、寒亭区需要名下无运营车辆、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

  2.新就业人员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私有住房;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未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峡山区无婚姻要求、无收入要求、无养老保险要求;奎文区需要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坊子区、寒亭区需要名下无运营车辆、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

  3.外来务工人员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无私有住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峡山区无婚姻要求、无收入要求、无养老保险要求;奎文区需要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潍城区需要连续缴纳公积金1年以上。

  4.外来创业及从业人员

  无私有住房;在潍坊市区建厂、购置或租赁商业房(门头房、写字间等商业用房)或在潍坊市区开办企业。(奎文区暂无此保障类型)

  (二)租赁补贴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也可申请租赁补贴。

  低收入标准线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住房困难标准线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一半。

受理机构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奎文区住建局保障科

6028779

奎文区虞河路2578号财金广场院内东头副楼103室

潍城区住建局保障科

8186267

潍城区政府服务中心4楼464房间

坊子区住建局保障科

7620723

坊子区凤中街491号(后院东副楼二楼)

寒亭区住建局保障科

7251905

寒亭区金融大厦B座1524室

高新区住建局房管科

8786833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东区

经济区住建局建设科

8085923

经济区行政审批大厅

峡山区建设交通局住房管理科

7030566

峡山区创新大厦707室

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局住房综合科

8891029

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1109室

滨海区建设交通局住房管理科

5605587

滨海区未来大厦1713室

安丘市房地产发展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

4189095

安丘市青云大街621号

寿光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5256255

寿光市建设大厦908室

昌邑市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

7195918

昌邑市文昌南路167号

高密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5608623

高密市市民之家2号楼319室

临朐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3210596

临朐县兴隆东路创业大厦8层815室

青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7101803

青州市北城大街567号

昌乐房产发展促进中心住房房管科

6270518

昌乐县昌盛街51号昌建大厦1813室

诸城市房产管理中心住房保障科

6067219

诸城市和平街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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