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线!2023年嵩明县购房契税补贴发放,详情点击→

更新时间:2024-05-22 17:19:23作者:橙橘网

今天上线!2023年嵩明县购房契税补贴发放,详情点击→

2023年嵩明县购房契税补贴发放活动细则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23年嵩明县购房契税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活动细则。详情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3年7月17日(含)至2024年7月16日(含)期间在嵩明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且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者。

二、补贴方式

按照所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新生儿户口登记在嵩明县)分别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 80%、10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领取补贴后,如发生商品房登记备案合同注销的,需先行退回补贴再办理注销手续。

三、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房屋买受人,根据买受人的户口信息确定二孩或者三孩,其他房屋共有人的户口信息不予认定。如买受人的户口薄内无二孩、三孩的信息,则按照所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如买受人的户口薄内有二孩或者三孩的信息,且二孩、三孩的户口在2023年7月16日(含)之前首次落户登记在嵩明县,并提供生育二孩(三孩)的证明,才能分别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二孩80%、三孩10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在嵩明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3.所购商品房完成首次网签备案;

4.缴纳所购商品房契税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

5.购房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时间和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在2023年7月17日(含)至2024年7月16日(含)期间。

四、申领流程

(一)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

申请人须在2023年7月17日(含)至2024年7月16日(含)期间完成商品房首次网签备案,且契税完税时间在以上时间范围内。

(二)在线申报

目前,活动小程序已通过试用阶段,将于2024年5月22日上线正式启用,届时用户可自行下载云闪付APP或搜索云闪付小程序,按照提示上传资料审核、申报。

申报流程如下↓↓↓







申请人通过下载“云闪付”APP,进入首页后搜索“昆明住房补贴”小程序,找到“2023年嵩明县购房补贴”,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以下申请资料原件的清晰完整图片(jpg 格式):

1.买受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薄;生育二孩、三孩购房者的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2.所购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主页和副页);

3.所购房屋契税完税凭证;

4.一孩、二孩、三孩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5.申请人接收补贴的银行借记卡(正面)。

申请人注册的身份信息与完税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户口薄的身份信息均须一致。申请和领取补贴全部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三)材料审核

根据补贴条件,按照申请人提交审核的先后顺序对上传资料信息进行逐一审核,审核一般在申请人提交审核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请人自行在活动平台(云闪付 APP)查询审核结果,未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审核。若退件15日内申请人未进行操作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在系统内收到申请后,由县公安局对申请人的身份、户口信息安排专人进行初审和复审,县卫健局对申请人的二孩、三孩信息安排专人进行初审和复审,县税务局对申请人的契税信息安排专人进行初审和复审,县住建局对申请人的商品房网签网备信息安排专人进行初审和复审。以上4家同时开展审核,不互为前提。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上传的资料不全等相关问题时,均可作退件处理。4家审核通过后由县住建局汇总、反馈至银联。

(四)发放补贴

审核通过后由活动平台(云闪付APP)按核定标准兑付补贴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借记卡账户。兑付补贴时不扣取任何费用,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由个人自行依法申报。

审核通过者银行卡账户异常等问题,超过10日未收到补贴的应联系活动客服咨询处置,超过20日未处置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兑付补贴。

补贴发放分批进行,依据审核通过的先后次序,视具体情况按月或者按季度发放,发放前将在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即将兑付的名单。所有兑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申请时间

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本活动细则由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活动事项如有调整,以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最新通知或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

中国银联 95516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1-67913264

嵩明县公安局 0871-67913487

国家税务总局嵩明县税务局 0871-67211743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0871-67911441

来源:县住建局|编辑:普丽艳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