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会议再议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畅通“两个循环”为何重要?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15 10:01:20作者:橙橘网
行业动态|城市政策|土地市场|企业动态
1、央行:10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7384亿元,同比多增1058亿元
11月13日,央行公布的《2023年10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数据显示,10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7384亿元,同比多增1058亿元。分部门看,住户贷款减少34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105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707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516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177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3828亿元,票据融资增加3176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2088亿元。
1、广州:住房公积金实行“认房不认贷”
11月1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等进行了优化调整。在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通知》明确,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通知》规定,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2、广州容积率新规:阳台占比放宽至20%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开展了修订工作,形成《广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办法》,于2023年11月9日正式印发实施。办法明确,将住宅套内半开敞空间半计容的比例由原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的15%放宽至20%,并允许设置一个满足连续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其进深。为适应当前高品质住宅层高的要求,对于套内建筑面积超过144㎡的复式住宅,《容积率办法》第七条将其客厅、起居室挑空部分层高基准值由原6米放宽为7.2米。
3、杭州富阳:鼓励在富房企加快开发步骤、开展营销活动
11月14日,据“富阳发布”,杭州市富阳区发布“提信心、扩消费、促发展”相关政策。在优化公积金服务方面,2023年10月1日起,除购房人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款外,区内公积金可以家庭为单位(包括直系亲属)经确认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名下省内公积金也可以经确认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鼓励单位职工团购。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富机关、企(事)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村民(股民)在本区团购3套、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分别给予购房职工实际购房总价1%、1.5%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鼓励存量销售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鼓励在富房企加快开发步骤、开展营销活动,当季新项目首次预售、在售项目销售面积比上一季度上涨10%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
4、浙江衢州:商品住宅地块不限价出让,试点优质地块现房销售
11月13日,浙江省衢州市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购房补助、公积金贷款、房票政策等14项措施。文件提出,商品住宅地块不限价出让。市区新出让商品住宅地块取消限房价相关约定(政策性用房地块除外),待预售时通过价格会商机制确定住宅销售价格。试点优质地块现售。市区试点开展优质商品住宅地块现房销售。加大保障力度。扩大政策性住房供给。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临时住房困难问题。持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加快推进分配入住,使住房困难家庭尽快受益。智慧新城、智造新城、县(市、区)可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方式筹集各类政策性住房,满足困难群众居住需求,切实提高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5、宁波:今年四季度购买住房可按合同总价配送1万至3万元消费券
11月13日,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2023年第四季度购房消费券11月14日开始报名申领,包括家电消费券、家具消费券、装修装饰消费券,活动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2月。通知显示,消费券申领对象包括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购买宁波市六区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者购买二手住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办理纳税以及不动产登记的个人。活动按合同房屋总价配送消费券。其中,房屋总价不超过200万元的可申领1万元;房屋总价200万-300万元(含)的可申领1.5万元;房屋总价300万-400万元(含)的可申领2万元;房屋总价400万-500万元(含)的可申领2.5万元;房屋总价超过500万元的可申领3万元。
6、江西南城县:限时发放购房补贴,三孩家庭每平米最高补贴500元
11月13日,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支持南城县购房需求的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和契税补贴。凡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和乡镇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6年6月30日前(精装修商品住房在2026年9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人,由县财政按购房面积分别给予200元/平方米和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对南城县户籍居民家庭在2021年5月31日(含5月31日)之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购房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住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由县财政按购房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购买本县乡(镇)新建商品住房的减半补贴。
7、广东:出台24条规定规范交易市场秩序,促进土地高效流转
近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公布《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共24条,旨在规范交易市场秩序、促进土地高效流转、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要求,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规则,健全市场交易的服务监管。《管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了交易市场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关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区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并对交易方式、具体形式作出规定。《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原则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高效规范,还要求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形式交易的,优先采取网上交易,并明确交易公告、成交结果的公开场所和媒介。
8、甘肃: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11月1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主要提及六方面内容,包括强化稳定大宗消费的政策保障,优化服务消费供给;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推进新型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加快构建消费平台载体;持续营造消费环境。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全面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相关政策措施,提振市场信心,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坚持供需匹配的原则,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推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1、南昌:取消限价后首场土拍3宗地揽金10.8亿
11月14日,南昌集中出让6宗地块,其中,青云谱区2宗,高新区、经开区、东湖区、青山湖区各1宗。该批次出让地块取消上限地价,恢复价高者得出让方式。最终高新区地块溢价7%成交,青云谱、东湖区各底价成交1宗,剩余3宗地块流拍,揽金10.8亿元。
1、华发股份:逾20亿元收购珠海琴澳新城项目公司剩余45%股权
11月13日晚间,华发股份发布公告,以20.01亿元的交易对价,收购珠海市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海润”)45%股权。本次交易的卖家为华发股份的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交易的目的为有效解决华发股份与华发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上市公司在珠海地区的市场份额和地位。收购完成后,华发股份将持有珠海海润100%股权。
2、宝龙实业:未能如期支付“21宝龙01”5000万元本金,获30天宽限期
11月13日晚间,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未能于11月11日兑付日兑付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1宝龙01)5000万元本金。该兑付已获30日的宽限期,若公司在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应付本金进行了足额偿付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
3、龙湖集团:前10月销售额1516亿元,同比下降8.51%
11月13日晚间,龙湖集团发布未经审核运营数据,10月单月,公司实现总合同销售金额140.5亿元,同比下降30.48%,合同销售面积84.7万平方米;10月单月实现归属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金额93.4亿元,同比下降20.03%,归属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面积56.6万平方米。今年前10个月,龙湖集团累计实现总合同销售金额1516.7亿元,同比下降8.51%;合同销售面积910.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54%。
4、保利发展:泰康人寿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从7.05%降至6.31%
11月13日,保利发展发布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称,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2023年5月11日至11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通过非公开发行取得的保利发展股份不超过15561576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3%。截至2023年11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泰康人寿持有保利发展股份8440954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05%,其中732600733股为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取得、111494687股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减持后,泰康人寿在保利发展的持股降至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