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鸡娃,比海淀妈还野
2023-12-04
更新时间:2023-12-04 10:33:12作者:橙橘网
刘师傅在甘井子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没想到开发商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房子8年办不了产权证。无奈,刘师傅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刘师傅办理产权登记。
房子入住8年办不了产权证
2015年4月,刘师傅和妻子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夫妻俩在甘井子区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78平方米的商品房,总房款55万元,首付房款20万元,剩余房款35万元通过银行商业贷款。
当时小区开发商向刘师傅开具了一张20万元和一张35万元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然后将房屋交给刘师傅,刘师傅按月偿还银行贷款。
令刘师傅没想到的是,房子交付8年多了,一直办不了产权证,他每次到售楼处打听,都说再等几天,最后售楼处竟然人去楼空。无奈刘师傅到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才知道,原来开发商没有为刘师傅购买的这套房子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就是说开发商没有依法纳税,所以办不了产权登记。
起诉要求开发商开具增值税发票
孩子上学需要产权证,户口迁移需要产权证,没有产权证怎么能够证明这房子是自己买的呢?刘师傅心里着实不踏实。
今年5月份,刘师傅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将开发商起诉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为自己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协助自己办理产权登记。
法院审理了本案,开发商的代理人接到法院传票后拒不到庭,第三人某银行代理人出庭证实,刘师傅在该行贷款35万元已经打入开发商账户,并向法院出具了转账记录。刘师傅也向法院提交了购房合同和交纳首付款20万元的转账记录。
法院判开发商协助办理产权登记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刘师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刘师傅向开发商交纳首付款20万元,并通过银行贷款向开发商交纳35万元,且于2015年入住涉案房屋,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出卖方,应当向刘师傅开具55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并协助刘师傅办理产权登记。
近日,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开发商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为刘师傅开具销售不动产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协助刘师傅办理产权登记。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