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力争2025年前全省每年新增5万套以上保障性租赁住房

更新时间:2023-12-08 11:39:35作者:橙橘网

湖北:力争2025年前全省每年新增5万套以上保障性租赁住房


观点网讯:12月8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将加强一系列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其中,多条重磅新政涉及房地产领域。

更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方面,《措施》指出:

(一)加强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房的焦虑。

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支持各地通过购买、改建、改造、租赁、新建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力争2025年以前全省每年新增5万套以上。

支持房地产企业推出“换新购”等新模式,更好激发“以小换大”“卖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

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暂不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有条件的市县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允许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提取使用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推动有条件的城市适当提高教师、医务人员等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群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全省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推进登记金融系统融合,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加快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高效衔接,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

(二)推动进城和返乡人员更好融入城市。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探索实施县域进城人口自愿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等的住房补助政策;支持县城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存量工业用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县城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人员可申请入住保租房。

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优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城镇公共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医疗、随迁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

推动各地进一步优化完善回乡进城安居“购房补贴”政策,推动适当延长贷款年限,首套住房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进一步调整完善武汉市积分入户办法,在武汉都市圈试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为普通劳动者落户武汉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