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研究的黄昏来了

更新时间:2023-12-10 11:07:00作者:橙橘网

卖方研究的黄昏来了

来源|法询金融固收组

12月8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主要内容为:

一是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

二是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分配行为监管;

三是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情况的披露要求。

对于证券公司的卖方研究业务来说,最致命的是佣金费率下调和佣金比例分配:对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做出明确规定,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不足10亿元的管理人,维持佣金分配比例上限30%;对权益类基金管理规模超过10亿元的管理人,将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

长期以来,证券公司与基金公司的合作就非常紧密。由于基金公司本身没有证券经纪业务,必须借助证券公司才能进行股票交易,但是选择哪家证券公司来交易,对于基金公司来说有非常高的自由度。

一般来说,对基金公司贡献较多的证券公司能够获得较大的分仓派点。

从合作方式来看,基金公司与证券公司合作主要是有两种模式:

一个是基金券商合作销售模式,另一个是卖方研究销售模式。

而这两种模式,在《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均有提及,未来这两种模式可能会逐步消失。

所谓基金销售模式,是指基金公司在新基金发行、或者老基金二次营销时,往往会与证券公司用股票交易量的方式来换取证券公司营销。

一般来说,渠道销售公募基金,销售费用主要包括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比如业内某强势股价制银行,销售偏股型公募基金的营销费率会达到1.5%,相对于证券公司来说,银行的销售能力过于强大,基金公司在银行渠道面前几乎没有谈判的余地。因为基金公司几乎没有对等的资源与银行用来交换,完全是乙方。

但是基金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可以交换的资源就太多了。

比如市场通常的交易量换规模:证券公司帮助基金公司完成营销任务,基金公司会以销售规模的倍数来给证券公司完成交易量,业内一般是20倍到40倍。

举例来说,如果证券公司帮助基金公司完成1000万的基金销售量,基金公司一般会在证券公司完成2亿到4亿的股票交易量。

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基金公司与证券公司合作的主流。

第二种就是卖方研究销售模式。

由于卖方分析师天然需要抛头露面,以及近年来各种分析师评选的新闻,市场更熟悉基金公司与卖方研究服务的合作。

但是实际上,相对于基金销售模式,卖方研究销售模式的占比并不高。

理由非常简单,因为公募基金没有超额业绩提成,基金公司的利润基本是管理费,而管理费依赖规模,因此,谁能带来基金销售,基金公司就会更多和谁合作。

而卖方研究销售模式,本质上是给基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和投资建议,只不过,这种研究服务和投资建议无法变成投资顾问费,那么基金公司只能通过给对应的研究服务分仓派点的方式来交换。

但是这种模式催生了国内金融圈非常有争议的一个群体—卖方研究与服务。

在一定程度上,在基金公司面前,证券公司卖方研究所是完全的乙方,无论是实际的佣金分仓,还是分析师评选,都完全依赖与基金公司、特别是基金经理的关系。

卖方研究与其说是拼研究,更不如说是拼服务。

所以我们会看到,近年来部分分析师评选的结果很有失公正,非常有争议。另一方面,卖方分析师本身也是候鸟。经常会出现一个研究所打包跳槽到另一家研究所的新闻,行业的人员流动特别大。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环顾整个金融圈,卖方研究员是最勤奋也是最辛苦的群体,但是得到的回报也是最丰厚的。

这种勤奋,已经卷到极致。

因为卖方分析师的职业路径比较多,可以选择到其他研究所做首席,也可以去买方做研究,然后转型做投资,因此,卖方研究员是很多财经院校毕业生的首选。

但是,随着监管机构公募基金管理费率的指导,现在再次对证券交易相关制度征求意见,都不利于卖方的研究业务。

我们也必须承认一件事,那就是国内实际上不太需要这么庞大的卖方分析师队伍。有些行业覆盖的研究所已经有近50家,大部分研究报告并不具备阅读价值。

因此,我们可以大胆展望,未来卖方研究会迎来新一轮洗牌,部分分析师可能会永远的离开这个行业。

卖方研究的黄昏来了。

以下为《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