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威创股份一字跌停!79岁“毛纺巨子”再被立案
2023-12-25
更新时间:2023-12-25 14:24:55作者:橙橘网
在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税务部门承担更大组织财政收入职责大背景下,近年来各地政府正加大对依法征收税费工作的支持力度,最新的一个地方是财政收入规模连续30多年位居首位的广东。
12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开了《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下称《办法》),从职责分工、信息共享、服务支持、征缴协助、监管协作、执法协助、责任追究等层面,强化广东税费征收管理,从而保障当地税费收入安全,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教授林江告诉第一财经,近些年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财政大省广东也有不小的压力。近些年广东非常注重优化营商环境,在财政增收压力比较大当下,《办法》通过规范税费征收管理,有利于避免乱收费、收过头税等行为,避免营商环境被破坏。
“这次《办法》很大的一个亮点,是强化和细化了广东各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交换,这便于税务部门掌握更多的涉税费信息,从而进一步强化税费征管,尤其是新经济新业态下可更好地掌握相关信息,能将该征收的税费征收上来。”林江说。
《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涉税费信息共享交换和协调机制,强化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依法保障涉税费必要信息获取,并优先通过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等渠道进行涉税费信息共享。省人民政府将大力推进涉税费信息省级统筹、实时共享。
广东对涉税费信息共享采取目录管理,并在《办法》中详细列举了18个部门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具体税费相关信息。
比如,发展改革部门提供成品油生产企业项目核准、备案和变更信息,协调提供企业自备电厂信息等;自然资源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信息,建设用地使用权等20多项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信息、楼盘表基础数据、房屋交易网签备案数据等9项信息;财政部门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技术改造项目信息等。
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现代财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莉告诉第一财经,税务做好税收、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等各项税费的统一征管,一方面有助于更全面掌握地方政府的各种不同来源的收入信息,提高征管能力;另一方面,有益于改善纳税营商环境,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提高税费申报的质量。而这需要建立健全涉税费信息共享交换和协调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
“这次《办法》强调遵循政府主导,税务主责,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由税务机关牵头会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实行动态调整。这将有望打破以往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中的难点和堵点。”张莉说。
《办法》还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网络直播平台经营者等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涉税费信息。
林江表示,目前一些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税费征管面临难点,这次办法通过强化涉税费信息实时共享,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问题方向,可以依法征税费,避免相关税收流失,保障税费安全。
《办法》称,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规范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税务机关应及时发布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涉税费政策指引。
税务部门掌握海量企业数据后,如何做好信息保密安全工作也十分重要。
《办法》要求,对在税费征管保障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严防信息泄漏和滥用,严格规范使用权限,不得将涉税费信息用于履行法定职责之外的其他用途。
此次《办法》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支持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征缴税费,严禁对税费征缴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协议,及时、足额代收或代扣代缴、代征、预扣预缴相关税费,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征收范围,不得擅自不征、少征、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税费,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者延迟解缴税费。
《办法》称,对于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违反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征收范围,擅自不征、少征、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税费,擅自违反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税费或者延迟解缴税费,违规返还税费造成财政收入流失或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财政厅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01亿元,增长4.5%。广东对中央财政净上缴收入规模多年位居首位,强化当地税费征管也对支撑国家财力和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发挥保障国家财力的主力作用有着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