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城区电动三轮车能上路吗
2023-12-27
更新时间:2023-12-27 10:01:04作者:橙橘网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现将《关于暂停执行<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22〕85 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2月,我区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0〕24号,下称《市实施意见》),结合鹿城实际出台《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22〕85号)。现《市实施意见》有效期限已届满,文件尚在调整完善过程中。为避免鹿城区具体做法与后续新的市级文件精神出现不符,需暂停对温鹿政办〔2022〕85号文件的执行并重新制定出台新的鹿城区房票细则。
二、主要内容及政策举措
暂停执行《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22〕85号)。
三、适用对象
鹿城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的,参照执行。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城乡改造和编研中心;解读人:卢力行(副主任);联系电话:0577-5939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