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四连板世龙实业收函:说明新能源概念对公司的影响

更新时间:2023-12-27 14:25:15作者:橙橘网

V观财报|四连板世龙实业收函:说明新能源概念对公司的影响


  中新经纬12月27日电 27日,股价连续四次涨停,两次达到异动标准的世龙实业,被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近期股价涨幅是否与公司基本面匹配,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等。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具体来看,关注函显示,近期,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世龙实业)股票价格涨幅较大,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期间,公司股价连续四次涨停,两次达到异动标准。

  深交所表示对此高度关注,请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对外披露:

  一是公司在异动公告中称,公司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烧碱、水合肼及双氧水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目前,公司的经营业务基本面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与锂电池等新能源概念无明显关联。请公司结合相关产品用途情况说明相关概念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向市场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二是公司在2023年5月30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45656117.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53649.8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95%。请结合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等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是否与公司基本面匹配,并对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大幅下降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说明与风险提示。

  三是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市盈率、股价变动幅度等,就公司近期股价大幅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并根据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自查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四是根据深交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五是请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个人投资者调研,以及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形。

  六是请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未来三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七是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据公司官网信息显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原江西电化厂,2003年12月改制为民营企业,2015年3月,公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是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国家大型化工企业,主要从事氯碱、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水合肼、双氧水、2,2- 二羟甲基丙酸(DMPA)、2,2- 二羟甲基丁酸(DMBA)、对氯苯甲醛、邻氯苯腈、氯代乙二醇单丙醚、4-氯丁酸甲酯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世龙实业跌2.32%,报13.87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