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圈重磅!万峰,一审获刑六年半

更新时间:2023-12-28 07:51:50作者:橙橘网

金融圈重磅!万峰,一审获刑六年半


中国基金报 晨曦

新华保险原董事长万峰,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12月27日,“山东高法”官微通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华保险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万峰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万峰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万峰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有关人员所送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09万余元,其中1000万元系未遂。

万峰于今年年初被传失联,今年6月被开除党籍。彼时通报指出,万峰“靠金融吃金融”,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相关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来看详情——

万峰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六年六个月

2023年12月27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万峰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万峰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8年上半年,被告人万峰担任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深圳市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兼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新华保险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上述任职期间,万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项目采购、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1998年夏至2020年春,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有关人员所送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09万余元,其中1000万元系未遂。

临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万峰有自首情节,主要受贿犯罪系未遂,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认罪悔罪,可依法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保险行业浮沉多年

被指“靠金融吃金融”

公开信息显示,万峰1958年出生,吉林省长春市人,高级经济师,在南开大学获得金融学博士学位。万峰在保险行业浮沉多年,曾掌舵多家大型保险公司。2019年1月,万峰以“个人年龄原因”辞去新华保险相关职务。

在离开新华保险后,万峰加盟鼎诚人寿,出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被认为是帮助鼎诚人寿脱困转型。2020年9月,万峰自鼎诚人寿退休。

2023年年初,万峰被曝出“失联”消息。同年6月,中纪委官网通报万峰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万峰身为长期在金融保险领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健身娱乐活动安排,违规取得、持有、使用高尔夫球卡;践踏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

万峰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未经批准违规任职取酬;目无法纪,靠金融吃金融,将公权力当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在地产项目买卖、银行揽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相关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由山东省临沂市监委将万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以来,保险行业已有多人判决结果出炉。今年9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对王滨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2月18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太平科技运营部原副总经理陈中乾贪污、受贿一案公开宣判。陈中乾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贪污、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责令退赔或上缴国库。

编辑:舰长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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