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延长实施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政策

更新时间:2023-12-28 12:12:53作者:橙橘网

江苏徐州:延长实施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政策

观点网讯:12月28日,江苏徐州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延长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限。继续实施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政策。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为30%。

继续实施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政策,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

继续实施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继续开办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

以上阶段性支持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

同时,该《通知》明确,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具体包括:新增“商转组合贷”业务。贷款余额倍数由10倍提高至15倍。在商转公贷款业务暂停期间(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16日)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该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