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三年关联交易秘而不宣,卓郎智能及高管集体被罚

更新时间:2023-12-29 18:49:25作者:橙橘网

V观财报|三年关联交易秘而不宣,卓郎智能及高管集体被罚


  中新经纬12月29日电 卓郎智能及公司高管集体被罚。

  卓郎智能29日盘后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了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上交所网站

  新疆证监局表示,经查明,卓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卓郎智能2019年至2021年存在非经营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的情形。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控股子公司卓郎机械、卓郎江苏直接或间接通过金晟纸业、卓亚汽车等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发生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其中,2019年卓郎智能向关联方借出资金发生额累计3.23亿元,2020年和2021年卓郎智能向关联方借入资金发生额累计14.95亿元。

  卓郎智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且未按规定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如下:

  (一)卓郎智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金昇实业、金昇资产存在关联关系。经查明,金昇实业为卓郎智能控股股东。卓郎智能、金昇实业、金昇资产实际控制人均为潘雪平,金昇实业、金昇资产构成卓郎智能的关联方。

  (二)2019年至2021年卓郎智能与其关联方存在的资金往来情况。2019年全年,卓郎智能子公司卓郎机械通过金晟纸业、卓亚汽车向控股股东金昇实业及其关联方借出资金发生额累计3.23亿元,占卓郎智能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3%。截至2019年末,卓郎智能已收回上述拆借资金。

  2020年全年,卓郎智能子公司卓郎机械从金晟纸业借入资金发生额累计6.13亿元,经查明上述资金均来源于金昇资产,占卓郎智能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59%。卓郎智能在2020年、2021年归还了上述拆借资金。

  2021年全年,卓郎智能子公司卓郎机械、卓郎江苏通过金晟纸业、卓亚汽车借入资金发生额累计8.82亿元。经查明上述资金均来源于控股股东金昇实业及其关联方,占卓郎智能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77%。截至2021年末,卓郎智能已归还上述拆借资金。

  二、卓郎智能2021年和2022年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未如实披露的情形。

  2021年10月15日,新疆福满源实际控制人郑某清将其持有的92%的股权转让给金晟纸业。经查明,金昇实业自2021年10月15日起控制了新疆福满源的资金、经营、购销、人员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应当认定为关联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应收新疆福满源货款期末余额9.14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应收新疆福满源货款期末余额9.11亿元,卓郎智能未在2021年年报、2022年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应收账款已构成关联方经营性应收款。卓郎智能未在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新疆福满源存在关联关系及应收账款性质,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新疆证监局认为,卓郎智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新疆证监局指出,卓郎智能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主体;卓郎智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潘雪平是对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此外,潘雪平作为卓郎智能实际控制人,存在隐瞒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违法行为;卓郎智能董事会秘书曾正平负责2019年至2021年卓郎机械与金晟纸业、卓亚汽车资金往来审批,且在卓郎智能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签字确认,是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卓郎智能监事会主席张月平,其同时作为金昇实业的董事兼总经理、利泰醒狮(太仓)控股有限公司具有管理职能的董事,应当知晓新疆福满源股权变更的实际情况,未对卓郎智能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且在卓郎智能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签字确认,是卓郎智能未披露与新疆福满源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

  一、对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二、对潘雪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8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20万元罚款;

  三、对曾正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四、对张月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影响方面,卓郎智能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情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公开资料显示,卓郎智能主要从事智能化纺织成套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基地和销售公司分布于中国、德国、瑞士、印度等13个国家和地区,用户遍布全球超过130个国家与地区,其中生产基地位于中国、印度、瑞士、新加坡以及英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潘雪平。

  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卓郎智能营业收入42.95亿元,同比增2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49亿元,同比降83.7%。对利润下滑,该公司称,主要由于上期出售的络筒机业务完成交割,确认投资收益7.25亿元,本期无业务出售交易发生。

  二级市场上,截至12月29日收盘,卓郎智能报2.69元/股,公司总市值48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