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二套改善住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四成
2024-01-03
更新时间:2024-01-03 10:34:35作者:橙橘网
2024年1月2日晚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文内简称《通知》),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了调整。
图片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于今日(1月3日)起施行的《通知》明确,关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为: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上海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有所降低。此前,上海第二套住房认购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照是否符合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分别为50%(普通住房)、70%(非普通住房)。而根据《通知》,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此外,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更低至40%。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南都记者表示,此次政策最大的变化是,对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购,降低了首付比例。“对于一些改善型住房或认购大户型的二套房来说,也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这就进一步降低了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比例,更好通过公积金资金来解决换房和改善型需求。与此同时,此次政策和此前上海商贷政策一样,针对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等6个行政区,则采取了更低的首付比例,即40%,有助于此类区域更好降低换房成本,体现了职住平衡等功能导向。”
严跃进认为,此次上海公积金政策含义很清晰,即当前购房政策还有进一步放松的空间,也有进一步放松的可能。结合同日东莞阶段性取消房贷利率下限,今年1月份各类政策积极释放暖意,进一步说明各地积极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对于购房成本降低和市场行情提振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2024年伊始,上海购房政策进一步放松,或是市场行情倒逼的结果。据上海中原地产数据显示:上周(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17.5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约5.5%;基于产品结构中10万+产品签约略有减少,成交均价再度回落到“6字头”,为62262元/平方米,环比下跌约11.2%。
南都记者 赵唯佳 发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