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炒股、泄露私募未公开信息,国泰君安营业部总经理被罚53万

更新时间:2024-02-19 23:52:48作者:橙橘网

违规炒股、泄露私募未公开信息,国泰君安营业部总经理被罚53万


  中新经纬2月19日电 (周奕航)近日,广西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某营业部的总经理周靖杰在任职期间存在将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暗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借他人名义买卖股票的行为,上述两项违规行为共被处以53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周靖杰在2016年12月至2023年3月担任国泰君安某营业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权限查看了开立在该营业部的“聚鸣高山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17个私募基金产品证券账户交易、持仓等未公开信息。周靖杰将上述私募产品成交信息不定期提供给高某后,暗示高某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据中基协官网,“聚鸣高山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20年2月,是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聚鸣投资)旗下产品。截至2024年1月,上海聚鸣投资管理规模在100亿元以上。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高某使用周靖杰提供的私募基金未公开信息,操作“欧阳某正”证券账户、决策“漠沙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证券交易。中基协官网披露,漠沙精选9号成立于2021年9月27日,基金管理人为浙江漠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漠沙资产)。中基协官网显示,该公司董事长为段兴宏,合规风控负责人为彭萱林,总经理为高源。

  截至2024年1月,漠沙资产管理规模为5亿元-10亿元。私募排排网数据显示,漠沙资产旗下共有15只基金,自2016年成立以来累计收益率为-11.7%,近一年收益率为-22.82%。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周靖杰上述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广西证监局对周靖杰利用未公开信息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周靖杰还存在借他人名义买卖股票的行为。周靖杰在担任国泰君安某营业部总经理期间,利用妻子“李某影”证券账户买卖股票,交易金额不少于312万元。针对上述行为,广西证监局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向中新经纬表示,中国证券监管呈现严监管的态势。在监管日益趋严的大背景下,券商应该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加强人才培养和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周奕航:zhouyihang@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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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