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亿港元借款未支付 碧桂园遭债权人呈请清盘

更新时间:2024-02-29 00:26:24作者:橙橘网

16亿港元借款未支付 碧桂园遭债权人呈请清盘

本报记者 陈婷 赵毅 深圳报道

2月28日早间,碧桂园(2007.HK)公告收到债权人Ever Credit Limited(永恒信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信贷”)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的对碧桂园的清盘呈请,涉及永恒信贷和碧桂园之间本金约16亿港元的未支付定期贷款及应计利息。永恒信贷为建滔集团(0148.HK)下属企业。

碧桂园在公告中表示:“将极力反对呈请”,并将征询法律意见,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保护其合法权利,同时尽力与上述呈请人保持主动沟通,与呈请人友善协商,妥善处理问题(包括将努力促使呈请尽快被撤回或驳回呈请)。

碧桂园方面知情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碧桂园涉建滔集团的债务金额在境外整体有息负债占比很低,单一债权人的激进行动不会对其保交楼、正常经营以及境外债务整体重组产生重大影响。参考业内其他违约上市房企案例,个别债权人向香港法院申请公司清盘的情况较为常见。

记者留意到,早在2023年10月,建滔集团就曾公告因碧桂园未能根据融资协议偿还款项,已向碧桂园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其偿还若干到期应付款项。

首次聆讯定在5月份

公告显示,永恒信贷是在2024年2月27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对碧桂园的清盘呈请。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182条,若碧桂园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则于2024年2月27日后对碧桂园直接拥有的财产作出的任何处置、任何公司股份转让或任何公司股东地位的变更,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香港高等法院授出的认可令。

碧桂园在公告中表示,呈请的提出不代表呈请人能成功对公司进行清盘。截至2月28日,香港高等法院并没有颁布清盘令让碧桂园清盘,法院已将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为2024年5月17日。

碧桂园方面表示,将寻求法律措施以坚决反对呈请,因为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呈请并不代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且可能会损害公司的价值,“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与顾问团队积极妥善抗辩应对”。

业内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清盘呈请是债权人的权利,任何一个债权人都可以申请,但申请不代表一定会被清盘。清盘需要经过法院审理后最终决定,法院会听取聆讯综合评估,只有清盘的价值更符合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才会被批准。换句话说,如果公司能通过其他方式,如加快销售恢复稳定经营,或以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等方式最大程度维护所有利益方的权益,那显然是对所有债权人更公平有利的方式,法院就会驳回清盘呈请。“提请人此举更多是施压的意味,希望敦促碧桂园尽快拿出解决方案,但预计对碧桂园目前的正常经营、境内保交楼等工作不会有实质影响。”

正在进行债务重组

事实上,碧桂园突遭债权人呈请清盘源于2021年12月,永恒信贷向碧桂园提供了一笔18.8亿港元的定期贷款,彼时约定于2023年12月偿还最后一期款项。

不过,就在2023年8月,碧桂园宣布公司出现了阶段性的流动性压力。此时,碧桂园宣布向永恒信贷配售公司股份,数量相当于碧桂园完成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后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的1.25%,对价为2.7亿港元,用以抵销碧桂园须偿还给永恒信贷的部分分期贷款。除去已还款项及前述抵销的部分,碧桂园在和永恒信贷的融资协议下的未偿还贷款本金为15.98亿港元。

2023年10月,建滔集团公告称,碧桂园尚未支付15.98亿港元的本金及利息,预计将给公司带来减值亏损的影响。2024年2月19日,建滔集团发布的一则盈利警告消息显示,公司预计2023年的纯利较2022年下降,主要原因包括对碧桂园的借款作出信贷亏损拨备。

而自出现流动性压力以来,碧桂园正在展开“自救”,当前仍在债务重组阶段。碧桂园也在公告中披露相关进展,称将继续与境外债权人保持积极主动的沟通,尽快形成重组方案,以期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市场公布方案条款。

碧桂园方面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自公告无法如期偿付所有境外债务以来,碧桂园已聘请财务和法律顾问,协助评估公司的资本结构及流动性状况,并制定整体的解决方案。目前已与境外主要债权人团体代表小组建立了有效沟通机制,境外债整体重组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记者从碧桂园方面获悉,截至2月27日,公司已获批进入房地产融资“白名单”的项目已经超过100个,其中包括广州国际科技创新城和云樾阁项目。

(编辑:赵毅 校对:张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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