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基金杨德龙:国新投资增持央企ETF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转暖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07 17:33:15作者:橙橘网
兰州市装修期间物业费收取规定
根据《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应当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已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物业服务费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次月计收;已符合交房条件,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人已通知物业买受人,物业买受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自通知之日起次月计收。
第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承诺或者与买受人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的,减免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