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24年1月漫展排期表(持续更新)
2024-01-02
更新时间:2024-01-02 12:41:42作者:橙橘网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政治荣誉
01、召开大学生入伍欢送会,为其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制度,收到立功喜报及时通知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02、悬挂“光荣之家”牌匾,上门送喜报。
经济优待
对入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家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参军发展
学业保障
退役复学保障
1、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放宽转专业限制。
2、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3、对上半年入伍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高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院校发给学位证书。
退役考研优待
1、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从2021年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退役专升本优待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从2022年起,退役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本人意愿就读成人本科。
就业保障
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2、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大学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3、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4、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
5、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6、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7、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