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欠债人家门口违法吗(守在欠债人家门口违法吗)
2023-06-19
更新时间:2023-06-19 15:02:10作者:橙橘网
一、解除附条件的合同一般怎么做
附条件合同可以通过协商、通知、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解除附条件的合同一般可以确定时间后,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时解除合同。单方享有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权时,可以通过送达解除通知和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二、附条件合同的要求有什么
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但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否则是毫无意义的。
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
也就是说,条件在将来是否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已经知道作为条件的事实必然发生,则实际上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中附期限,而不必在合同中附条件。如果作为合同所附的条件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则视为当事人根本不希望订立合同。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
3、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
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合同的条件,称为不法条件。在合同附有不法条件的情况下,应当考虑在宣告不法条件无效后,合同是否已经在内容上合法且可以单独存在。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应当宣告整个合同无效。
采用协商的方法可以解除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过去的或者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这类条件具备不确定性,在将来有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这些条件要由当事人自行决定,还要符合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