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分为什么管辖和什么管辖?
2023-12-04
更新时间:2023-12-04 12:13:44作者:未知
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是否必须提供证据?
原告对自己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被告对自己答辩或者反诉所根据的事实,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等,都应当提供证据。
民事诉讼是因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引起的,原告起诉是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被告或者第三人提出新的主张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等无需举证。
二、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民事诉讼证据,它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事实,需要满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1、客观性
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2、关联性
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
3、合法性
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禁止,即具有合法性。合法性包括收集证据的合法性、证据形式的合法性和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
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是任何一件民事证据必须同时具备的属性,三者缺一不可。
三、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
迅速、及时是对证据收集时间方面的要求,我国的行政法律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办案的期限,这些期限实际上是最低限度的要求。离发案时间越近,物品、痕迹就容易找,当事人或证人对案件事实的记忆也越清晰,表达也会越清楚。
2、注意证据的全面性
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更好的证明事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收集证据的进行不得有违法侵权等行为
要运用合法的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诉讼中,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属于民事证据,不管哪种证据类型,都需要满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作为当事人,要懂得民事诉讼法证据的注意事项,及时迅速的收集证据,并保证证据的全面性,使其构成完成证据链。这样才能确保收集到的证据真实、合法并且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