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拆迁养殖场,谁才是最终的补偿受益者
2024-03-17
更新时间:2024-03-17 23:08:50作者:佚名
一、个人借给公司的钱借条该怎么写?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借给别人钱是打借条还是欠条?
如果是借给别人钱,那当然是打借条了。
首先,借条和欠条是不同的,他们所代表的法律意义和效果是有很大差距的。欠条不仅可以当事人之前欠钱,也可以用于欠物,他们背后的基础合同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基于双方是借贷的关系,打借条要优先于打欠条。因为借条的证明力最大,能够证明借贷合意的成立、借款事实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
只要原告向法院提供了借条,原告的举证责任即已完成,如果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借款已经归还的,法院就可能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而且只有借条才可以最有效的证明借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是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因为借条形成的原因是肯定的借款事实。很少听说把借钱说成欠钱的,而且欠条形成的原因要比借钱多很多,可以基于很多种事实而产生,比如因为商业买卖东西而产生的欠款,比如因为劳务所产生的欠款,因为企业承包所产生的欠款,因为损害物品而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只有这些情况下才会使用欠条。
欠条一般是在没有等价交换情况下所产生的一种亏欠补偿,而借条是借用了别人物品的一种凭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书面凭证,一般都是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盖章,可以有效的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而欠条一般是还欠别人东西所写给别人的一种书面凭证。而且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有效期也是不同的。
一般欠条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如果约定好了还款期限的,从欠条上所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开始起算,如果超过了3年还行未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将不会再对其进行保护。也就是说欠条只有三年的法律效力,超过了三年就会变成一张废纸。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出钱的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借出钱的次日起计算。而且借条的诉讼有效期是20年,也就是说约定好了还款日期的过了还款日期未还的,在20年内出借人就可以对借款人发起诉讼,没用注明还款日期的就是从借款的日期起出借人随时可以对借款人发起诉讼。如果在20年内没有没有发起诉讼则会失去法律效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一般在定借条时就需要把双方所借款的金额还有方式等相关的问题注明清楚,特别是要确定借条上的金额与实际收到钱的金额是一致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