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重伤罪和故意伤害有什么不同
2024-03-27
更新时间:2024-03-27 20:19:35作者:佚名
一、一般先强拆在征地合法吗
征地时强拆通常属于犯法行为,正常情况下,在征地之前地方人民政府就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征地方案,而且土地征收必须先补偿后搬迁,如果征地过程合法,被拆迁户拒不配合政府的征地工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拆属于犯法行为,但满足法定条件的,拆迁单位可以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征地的法定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强拆的话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在这个时候是可以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所以说自己家得房子被强拆得时候最好就是提前了解清楚相关得规定,然后收集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起诉强拆方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