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未成年人的后妈是监护人吗?

更新时间:2024-04-09 23:15:02作者:未知

一般未成年人的后妈是监护人吗?

如果双方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继母可以成为监护人也就是说,如果自己未成年,且父亲与继母一起在抚养自己的话,继母可以成为监护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后妈算法定监护人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由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情况,双方实际上已经共同生活。因此,收养法除了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外,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几乎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限制,被收养的继子女既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也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这一规定的限制;所以,继父可以作为监护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成年子女不需要监护人。如果子女未成年的话,继母也可以成为监护人。

2、儿子对生母有赡养义务,除非经过收养程序,否则这是无法改变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监护人就是抚养被监护人的人,一般未成年人的父母就是法定的监护人,如果父母解除婚姻关系,与他人生活在起,那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可以由继父母来进行承担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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