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法条是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的法条
2024-04-13
更新时间:2024-04-13 17:15:32作者:佚名
一、排除妨害纠纷一般输的是哪一方?
如果当事人的确构成妨害纠纷,那么这一方当事人就是输的那一方。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
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
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
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
而且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从关联性的角度讲,消除危险是从排除妨害中派生出来的,二者都是因为相对人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的。主要差异在于,排除妨害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排除现实已经发生了的妨害;消除危险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作为)或者停止(不作为)某种行为以消除将来必然发生的妨害或损害。
二、排除妨害纠纷需要注意的问题
排除妨害纠纷应当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不动产所在地在营区内,且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动产的排除妨害纠纷,应以妨害行为实施地或者妨害行为实施人所在地或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区分其与返还原物纠纷的关系,在排除妨害纠纷中所有权或他物权人并未丧失对其物的占有;而在返还原物纠纷中,物已为他人无权占有或被他人侵夺占有。
排除妨害主要是金针于对妨碍物权行使的行为或事实状态一而采取的种措施,当物权的行使受到现实或可能的妨害时,物权人均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因此,如果在一个诉讼案件中,当事人申请了排除妨害,而另一方当事人确实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妨害到权利人地行使权利,或者是将标的物进行占有,这种情况被法院证实后就会判除当事人的确存在着妨害他人的情况,那么自然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