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法条是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的法条
2024-04-13
更新时间:2024-04-13 17:15:47作者:佚名
一、民事案件中消除危险是指什么情形?
消除危险是指消除对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来源的民事责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二、消除危险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消除危险的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执行事由:————————————————————————————————————————————————————————————————————————————————————————————————————————————————————————————————————————————————————————————
执行目的:————————————————————————————————————————————————————————————————————————————————————————————————————————————————————————————————————————————————————————————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名称)
年 月 日
总而言之,法律制度并没有详细规定消除危险,适用于哪些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对方的行为可能妨害物权,根据妨害物权的具体原因,权利人是可以要求当事人消除危险的。权利人要求侵权人消除危险,并不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