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损害赔偿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4-04-13
更新时间:2024-04-13 17:21:18作者:未知
一、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是财产受到侵害的场合。在虚拟财产纠纷中称之为“回档”,即通过技术操作对相关的物品进行回档,这种方式也是目前虚拟财产案件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形式。
虚拟装备无法获得现实生活中同类产品的价值参照,亦无法衡量不同装备之间的价值差别,为避免不适当的价值确定可能对某一方造成有失公平,丢失物品可由运营商通过技术操作对已查实的物品进行回档。因此,恢复原状的形式是目前最好的一种方式,避免了因虚拟财产价值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难题。
二、其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是什么?
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等。其中职工基本工资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劳保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的。但不赔偿法人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在此期间必定能获得的利益,也不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一切开支,而只是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并且是赔偿损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对于侵犯他人财产权利或者是侵犯他人的物权等相关行为,可以要求对方来进行一定的赔偿,也可以要求恢复原状,但是恢复原状是有适用的前提条件的,也就是有恢复原状的可能性。那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