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信托变更有哪些种类?

更新时间:2024-04-13 20:21:23作者:佚名

法律规定信托变更有哪些种类?

一、信托变更有哪些种类?

信托变更分为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和信托当事人的变更两种。

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是针对私益信托。公益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属于特殊情况。

信托当事人的变更:受托人职责终止的,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四十条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

原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托人承继。

二、自益信托、他益信托和宣示信托规定是什么?

按照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划分,信托可分为自益信托、他益信托和宣示信托。

委托人以自己为唯一受益人而设立的信托是自益信托。自益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同一人。自益信托只能是私益信托。

凡委托人要求设定的信托,其目的是为第三者的收益,则为他益信托。被指定的第三者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拒绝接受,有时亦可采取默认方式,因其并无明确的同意或拒绝的示意根据。

宣示信托又称宣言信托,是指财产所有人以宣布自己为该项财产受托人的方式而设定的信托。该项财产一经宣告受托就成为信托财产,财产并不转移但须与原有其他财产分别进行保管。这种信托只有在他益信托,以委托人以外的他人为受益人的场合始能成立。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信托是有非常明确规定的,比如说有专门的《信托法》,第40条当中规定信托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是变更的话基本上是包括由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还有就是信托当事人的变更这两种方式。

为您推荐

法律规定信托变更有哪些种类?

信托变更有的种类是信托财产管理方法的变更和信托当事人的变更,前者的变更方式实际上就是受托人职责终止,按照相关的文件选任新的手托人,如果说文件当中没有规定的,就是由委托人来选择。

2024-04-13 20:21

信托行为设立的基础是什么?(信托行为设立的基础是什么理论)

信托行为设立的基础是信任。实际上我们国家在对于信托制度在进行管理的时候,是需要严格的按照《信托法》第54条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确定的,而通过委托等相关的方式可以确定信托财产的管理占有等。

2024-04-13 20:21

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是什么? 信托行为设立的基础是

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是:有明确的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的一方为自己或第三者的利益、提出意思表示,以求达到某种目的、就得把信托标的物,即信托财产的产权移转到另一方,而另一方同意为依照一定目的管理或处分其财产

2024-04-13 20:20

信托的设立条件有哪些?(信托的设立条件有哪些要求)

信托的设立条件有:信托涉及到的财产是合理合法的;信托的文件必须要是书面的形式;办理信托业务必须要进行登记并签署协议;信托的登记必须要针对财产向社会进行透明化的公布。

2024-04-13 20:20

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的区别从表面上来看,这是二者委托人的数量不同而已。但二者的不同还体现在人数界定、信托期限、信息公开、风险以及委托人类型、交易结构等其他地方,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选择。

2024-04-13 20:20

银行信托当事人的业务主要是什么?

银行信托当事人的业务主要是:信托存款、信托贷款、财产信托以及信托投资等。我国的信托是信用委托的意思。它是指受他人委托,代为管理、经营和处理某项经济事务的行为。银行办理信托业务是以中间人身份所进行的一项

2024-04-1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