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给加班费给补休可以吗?
2024-04-14
更新时间:2024-04-14 23:19:40作者:佚名
一、加班不给加班费给补休可以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加班不给加班费安排补休的只有周末加班才可以。其他情况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并且加班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劳动者不能拒绝加班的情况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比如“非典时期”需要生产大量口罩,纺织工厂的职工就应当听从指挥,有必要牺牲个人时间加班加点生产口罩,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
2、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3、生产设备、交通运输路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内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三、不能安排加班的情况
1、女员工妊娠期时,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
2、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3、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周末加班的应该安排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话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话,加班工资就要按照三倍的平时工资来计算。并且加班必须是双方协商之后才可以。强迫加班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