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对强拆如何维权?
2024-04-14
更新时间:2024-04-14 23:21:51作者:未知
一、申请再审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
申请再审和申诉的区别是:性质不同;条件不同;效力不同。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难。而申请再审作为一项诉讼性权利,则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
二、再审和申诉的区别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此外,申诉还可以针对一些违法行为等。
(三)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四)申请再审需符合法定情形,这一法定情形因法律文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具备以下情形:
(1)有新的证据,"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调解书的申请再审,只有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才可以申请再审。而申诉不受上述法定情形的限制。
(五)再审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向原审法院或者该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而申诉则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提出,此外,还可以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以及新闻机关提出。
对于某一个案件的审理结果来说可能会出现申请再审和申请上诉的结果,二者在本质上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在任何情况下二者都是不能混淆的概念。需要注意的是,申诉是国家给予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民事权利,可以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不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