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适格能不能当庭变更被告?

更新时间:2024-04-24 23:24:13作者:佚名

被告不适格能不能当庭变更被告?

被告不适格可以就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原告可以选在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因此可以选择当庭变更被告。

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综上所述,存在被告主体不适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避免法院诉讼资源不必要的浪费,法官在被告主体不适格时,可以向原告释明,建议其申请变更适格被告,由法院通知变更后的适格被告参加诉讼,进一步开展审理活动。

为您推荐

被告不适格能不能当庭变更被告?

被告不适格可以当庭变更被告。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作为原告可以选择放弃或者变更诉

2024-04-24 23:24

行政诉讼被告不适格的情形是什么

一般来说,这个行政诉讼被告不适格的情形是:这个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有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原告没有诉讼权利能力、与案件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等等,不符合条件的话都是属于不适格的。

2024-04-24 23:23

被告不适格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被告不适格的几种情形是被告的身份不适合或者是被告的资格不适格。除此之外,被告主体不适合还表现在义务还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方面,不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也是会被裁定驳回起诉。

2024-04-24 23:23

民事案件执行回转如何立案(执行回转立案案由)

目前在相关法律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执行回转案件的立案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回转建立在原法律文书已经被撤销或者原法律文书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申请撤销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需要启动再审程

2024-04-24 23:23

个人信息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个人信息纠纷问题怎么解决的

个人信息纠纷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因为不管是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还是《网络安全法》当中,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问题都是有确切的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够通过非法的方式收集他人的信息

2024-04-24 23:23

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的管辖机构怎么确定

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的管辖机构一般都是公安机关,在个人信息受到侵犯以后,当事人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在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如果构成刑事犯罪,被侵权的公民可要求嫌疑人承担民事赔

2024-04-24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