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协商协议确认效力有效吗?
2024-04-25
更新时间:2024-04-25 23:07:08作者:佚名
一、合同纠纷协商协议确认效力有效吗?
1、只要协议书的内容没有法律所禁止的规定,并且是在双方公平、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有法律效力。
2、如果协议中的内容涉及部分法律禁止的规定,也不能完全否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但对法律有禁止规定的条款将无效!
3、自行达成的协议是可以反悔的,但在诉讼中将做为一项考量的参照。经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证部门等主持达成的协议完全有效。
民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为: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是在双方都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所具备的格式、内容、项目齐全,经双方签字确认,且双方都没有欺骗的行为,代理人代理手续合法。
二、协议书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协议书,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协议书的定义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协议书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立约双方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立约能力,约定标的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约定条款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没有欺诈胁迫情形,合同条款没有对一方不公平,经过了双方签字盖章。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或者是民事合同无法履行的时候,是可以选择一种方式来处理的,如果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及时的诉诸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