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重大误解如何界定?(合同重大误解的认定)

更新时间:2024-05-08 17:04:58作者:未知

合同重大误解如何界定?(合同重大误解的认定)

一、合同重大误解如何界定?

合同重大误解包括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对标的物品种、规格的误解,特别是对同类物品不同品种、规格的误解、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这几种情况,这些情况都是可以认定是合同重大误解。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

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

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

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在许多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发生错误不会对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发生重大影响,只要对方同意订立合同,自愿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当依约履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错误认识也可构成重大误解。主要是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当事人的身份对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3、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目的或重大的利益,则对质量发生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但是对质量本身没有发生误解,而只是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产生了误解的,不应该当作重大误解处理。

4、对标的物品种、规格的误解,特别是对同类物品不同品种、规格的误解

如误将茅台酒当作二锅头购买,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即标的本身发生了误解,应属于重大误解。

5、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

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约时对价金没有发生误解;但在履约时一方因为过失而向另一方多交付价款和酬金,此种情况因并非是对合同本身发生误解,因此不应按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而应当按给付的不当得利处理。

二、合同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

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4、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有可能对误解人造成较大损失。

合同重大误解一般来说有几种情况:比如其中一方对于合同的标的物的品种、规格产生了误解;或者是对于标的物的质量产生了误解等等。合同重大误解必须是误解一方的当事人对合同中的内容产生了重大的误解等情况才构成合同重大误解。

为您推荐

合同重大误解如何界定?(合同重大误解的认定)

合同重大误解是根据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或者是对标的物的质量或者是对另一方当事人等情况发生的误解来界定的,其中一方当事人对于价款或者是报酬发生误解这种情况也是属于合同重大误解,在发生合同重大误解的时候建议

2024-05-08 17:04

通常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有两者的使用范围不同,公章相对于合同章使用范围会更加广泛,合同章一般只能够运用在合同当中。同时公章一般是存放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手中,而合同章可以存放在法人或者合同有关人员当中。

2024-05-08 17:04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不需要)

合同专用章是需要备案才可以盖章使用的,根据我国的《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刻章的单位是需要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之后才可以其中专用章的,没有备案的合同专用章就算是使用了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专用章需

2024-05-08 17:04

买卖合同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订立的程序是要约、承诺;要约就是其中一方提出要约,若是受要约人承诺签订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上签名之后合同便成立了,合同成立之后就有法律效力了,双方都有义务履行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后若是有一方反

2024-05-08 17:04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类型有哪些?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类型有:订立假合同、恶意磋商、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泄露商业秘密、违背诚实原则等,对于上述情况都是属于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类型,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024-05-08 17:04

要约邀请有法律效力吗? 要约邀请是法律行为吗

要约邀请没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只是合同的一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向另一方发现了请求,并不一定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不存在法律效力的情况,但后期签订了合同的情况下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2024-05-08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