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如何判定预期违约(借贷合同如何判定预期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24-05-15 17:03:22作者:未知

借贷合同如何判定预期违约(借贷合同如何判定预期违约责任)

一、借贷合同如何判定预期违约?

构成明示预期违约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违约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切肯定的向对方做出毁约的意思表示;

2、违约方做出的意思表示内容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3、违约方毁约没有正当理由。

默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两点:

1、违约方以自身行为,使对方预见其将在履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2、该种预见须有确切的证据。

二、预期违约责任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期违约责任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根据规定,如果对方构成预期违约,守约方应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不过,签完借贷合同后,轻出借人的考察,因借款人个人征信有问题或者工资收入证明有问题才拒绝借款的,不属于逾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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