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能“商转公” 吗?官方回复来了
2024-05-18
更新时间:2024-05-18 03:15:22作者:橙橘网
红星资本局5月17日消息,今天上午,央行重磅发布了楼市政策。同日下午,国新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
全力以赴“保交房”
资不抵债项目该破产就破产
在本次发布会上,“保交房”被放在首位提及。住建部副部长董建国提到了4个要点: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妥善处置盘活存量土地。
针对部分在建已售的商品住房项目面临交付困难的情况,董建国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让老百姓按合同约定如期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对穷尽手段仍然无法交房的,该走司法途径的要走司法途径,在司法处置中同样要把保护好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
董建国提到,城市政府要全面排查本市在建已售商品住房项目,进行一次大起底,锁定难交付的项目,并建立项目台账。
他还特别强调,城市政府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市场化就是把符合条件的项目,或者可以采取市场化措施完善条件的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推进项目建设交付。法治化就是推动资不抵债的项目进入司法处置程序,该破产的破产,该重组的重组,处置中要把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到首要位置。
此外,对继续实行预售的,严格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新的风险。
董建国指出,“保交房”工作还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
地方政府要承担属地责任,推动住建、金融管理、公安、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和法院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房地产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一项目一策”处置方案,积极处置资产、多方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交付。
金融机构要落实尽职免责规定,做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贷尽贷”,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支持项目建设交付。
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存量房主体
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针对消化存量商品房的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在会上提到,央行将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据介绍,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
同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陶玲强调,所收购的商品房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
对收购主体也提出了要求。城市政府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该国有企业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同时应具备银行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收购后迅速配售或租赁。
同时,该政策“自愿参与”。城市政府根据当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商品房库存水平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符合保障条件的工薪群体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配售或租赁。房地产企业与收购主体平等协商,自主决定是否出售。21家银行按照风险自担、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向收购主体发放贷款。
对“白名单”项目一视同仁
项目资金单独建账核算
今年1月,住建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推送,支持在建房地产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
据介绍,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经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董建国表示,城市政府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商业银行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介绍,截至5月16日,商业银行已按内部审批流程审批通过了“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
肖远企指出,“应贷尽贷”对于不同所有制房企的“白名单”项目一视同仁,还将为白名单项目建立绿色通道,要求银行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适度下放审批权限,加快放款速度,在项目准入、评级、授信、贷后等方面都可以单独管理,允许单列授信额度。
同时对“白名单”项目单独建账核算,封闭运作管理,项目间资金不混同,项目资金严禁挪作他用,确保资金用于保交付。符合条件与标准的纳入“白名单”,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要实施整改,推动问题解决。
红星新闻记者 王田
编辑 余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