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要房地产企业舆论观测报告-2023年11月
2023-12-08
更新时间:2023-12-08 16:03:32作者:橙橘网
何某通过司法拍卖购得位于某市的一套别墅,后法院于2022年3月裁定别墅归买受人何某所有并完成裁定的送达。但是今年8月份何某才将别墅办理完毕产权登记。别墅内的承租人朱某自2020年11月开始便不再缴纳房租,何某要求朱某支付2022.03至今的全部房租。朱某认为仅需向何某支付2023.08至今的房租,故双方发生争议。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正常的房屋买卖交易中,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为办理产权登记完毕。但是尚有例外情形。《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就属于法律上的其他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具体到本案中,何某是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购买的房屋,那么其取得别墅的所有权时间为执行裁定书生效的时间,裁定书送达后即生效。因此,何某已经在2022年3月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朱某应当自2022年3月向新的房东何某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