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市县政府应及时更新并发布城镇基准地价,一般每3年一次

更新时间:2023-12-19 00:08:38作者:橙橘网

新疆:市县政府应及时更新并发布城镇基准地价,一般每3年一次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完善土地价格公示制度。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及时更新并发布城镇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更新周期视市场情况而定,更新频率一般每3年一次,每6年必须进行全面更新。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城镇标定地价并进行公示,使公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地价分布情况和趋势走向,同时为政府招拍挂出让确定出让底价提供参考和依据,调控和引导土地市场健康运行。

来源 | 天山网-新疆日报

编辑|雷慧

责编 | 江懿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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