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出资设立玉林核电公司,广西红岭核电项目提上日程
2023-12-22
更新时间:2023-12-22 21:34:16作者:橙橘网
中新经纬12月22日电 22日,安徽证监局网站披露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吴琳、王海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截图来源:安徽证监局网站
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大华所、吴琳、王海涛在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兴发或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应付职工薪酬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于2022年1月发放2021年12月份的工资,金额为454.21万元,上述费用未在2021年度计提。因北京中电兴发自成立以来均在当月计提并发放上月工资,大华所、吴琳、王海涛了解上述情况后,未针对该事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2022年公司判断子公司北京中电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03亿元。但公司未对该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行减值测试程序,大华所、吴琳、王海涛对此未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安徽证监局认定,大华所、吴琳、王海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大华所、吴琳、王海涛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大华所相关负责人及签字会计师吴琳、王海涛到安徽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公司官网显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已经形成以审计业务为主体,涵盖管理咨询、涉税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