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12-27 18:16:01作者:橙橘网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作为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把调查研究作为谋划决策、推动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入基层管理部(办事处)、部分缴存单位广泛征集缴存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反复论证并报经五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出台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和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两项新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资金周转压力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首付款、利率成本,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缴存人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解读。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政策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何时执行?

答: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问:本市缴存人购买县、市、区新建商品住房,是否都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周边城市缴存人在平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是否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

答:本市缴存人购买平凉行政辖区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均可在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处办理此项业务。周边城市缴存人在平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应执行其缴存归属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问: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后,能不能用所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凭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可以高于最低首付比例对应的金额吗?

答: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约定的最低首付比例对应金额。

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按20%还是30%执行?

答:目前我市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是否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购房合同总价、贷款年限、家庭月工资收入等相关,具体贷款额度需要结合申请材料综合测算确定。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后,是否可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

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如果符合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相关条件,仍可以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

问:存量房(二手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吗?

答:不能申请办理,该政策只适用于购买平凉市辖区内的新建商品房。

问:缴存人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至缴存人本人吗?

答: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划转至缴存人本人,只能划转至所购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监管账户中。

问: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是否受贷款次数限制?

答:不受贷款次数限制,缴存人购买平凉行政辖区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认购书)后,就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问:如果发生退房行为,如何办理退还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答:若发生退房行为,房地产企业应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购房职工提取的用于支付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全额原路径退还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

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政策

问: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政策何时执行?

答: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问:已经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之后,名下没有住房,能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几套房利率?

答:已经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之后,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的,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

问:已经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之后,名下有一套住房,能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几套房利率?

答:已经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之后,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

问:已经申请过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能不能申请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2010年12月21日之前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计算贷款次数。2010年12月21日之后只能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严禁向第三次申请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办理贷款业务。

问:2010年12月21日之后,已经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之后,家庭成员在购房地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能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文件精神,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购房地的区域范围标准是什么?

答:购房地的区域范围以县(市、区)行政区域划分为标准。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首套房五年期及以下年利率为2.6%,月利率为2.16667‰;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1%,月利率为2.58333‰。

二套房五年期及以下年利率为3.025%,月利率为2.52083‰; 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575%,月利率为2.97917‰。

来源:平凉日报

编辑:刘 倩

编审:马文军

审核:杨彦东 刘 娜

投稿邮箱 ltxrmtzx_bf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