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连板“龙股”突发!
2023-12-28
更新时间:2023-12-28 01:44:45作者:橙橘网
土 地 征 收 预 公 告
高征预字〔2023〕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做好国道G324线高明富湾至高要马安段新改建工程项目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为打通肇庆市外联内畅交通大动脉,进一步吸引产业项目落户,扩大产业项目承载能力,拟对集体土地实施征收。
二、拟征土地位置、范围和面积: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山口社区,新桥镇广塘村、坭塘村,莲塘镇波西村、上察村、坳边村,白土镇南岗村、九山村、大旗村、久留村、白联社区、蝉坑社区、洲龙村、雅瑶社区、桂岗村、下灶村、长塘村、中岗社区、长坑社区、大辂头村,蚬岗镇南村、古迳村、杜村、芙罗村,金利镇茅岗村、三要村、东坝村、蟠龙村、金三社区、东围村、西坝村、振星村、金利社区、金洲村、山斗村的集体土地,约4587.91亩(含已征部分及国有土地,以实际征地面积为准)。
三、拟征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以实际规划为准)。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由土地征收部门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工作。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限期内准备好相关权属等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以及本公告发布前违法违章修建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同时负责相关费用。
六、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各级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顾全大局,全力支持我区城镇建设用地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凡敲诈勒索、煽动群众闹事、扰乱施工秩序及其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