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新市民、青年人可按月全额提取公积金月缴存额支付房租

更新时间:2023-12-29 14:23:56作者:橙橘网

赣州:新市民、青年人可按月全额提取公积金月缴存额支付房租

观点网讯:12月29日,江西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租金提取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优化租房提取条件。职工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即可按照租赁普通自住住房申请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增加租房提取频次。在租房按年或按季提取基础上,增加租房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模式。

加大租房支持力度。在赣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青年人(新市民是指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时未获得赣州市户籍或获得赣州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在办理提取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可按月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当月提取额按上月缴存额度计算。

上述政策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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