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寿光残疾证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4-01-25 09:56:14作者:橙橘网

潍坊寿光残疾证办理指南

  潍坊寿光残疾证办理指南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各级政府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肢体、视力、言语、听力、精神、智力及多重残疾人,均可向市(县)级残联组织免费申领残疾人证。

  办理肢体、视力、言语、听力残疾人证,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办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2.办证人二寸白底彩照3张

  注意事项

  1.需办证人本人到场。

  2.需提供残疾情况相关的住院病历(截肢、肢体明显缺失、双眼球均缺失等情况可不提供)。

  3.自然衰老造成的肢体障碍不属于肢体残疾。

  4.与残疾情况相关的最后一次住院,从出院之日算起,必须满6个月以上方可办理(以出院病历中的出院日期为准)。

  5.办理之前需确定好办证人的当前户口所在地(具体到村、社区或单位)。

  6.听力残疾办理特别说明:有相关病例可直接到寿光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申请鉴定,如果没有相关病例在办理之前需先到潍坊人民医院或潍坊中医院东院区检查2个指标:①“听觉脑干诱发电位”②“纯音听阈测定”)。

  7.未成年人办理办理肢体、视力、言语、听力残疾人证准备材料与办理精神、智力残疾人证准备材料一致。

  办理精神、智力残疾人证,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办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或户口本单页复印件1张

  2.办证人二寸白底彩照3张

  3.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或户口本单页复印件1张

  4. 户口本索引表复印件1张

  注意事项

  1.需办证人本人到场

  2.办理精神残疾需提供患有精神病且治疗一年以上仍无法痊愈的相关精神专科医院证明。

  3.如办证人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先到村(社区)开具办证人和监护人的关系介绍信,证明办证人和监护人的关系。

  4.与残疾情况相关的最后一次住院,从出院之日算起,必须满6个月方可办理残疾鉴定。(以出院病历中的出院日期为准)

  5.办理之前需确定好办证人的当前户口所在地(具体到村、社区或单位)

  因更换新系统,所受理的所有事项全部需要准备相关纸质材料方可办理残疾人证。

  新办残疾人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寸白底彩照3张、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精神、智力和未成人)、申请表、鉴定表。

  残损换证需要准备残损残疾人证、二寸白底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

  到期换证需要准备到期残疾人证、二寸白底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如丢失的,村、社区开具的丢失证明并加盖公章。

  注销残疾人证需要村、社区开具的死亡证明并加盖公章。

  变更残疾人证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寸白底彩照3张、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精神、智力和未成人)、申请表、鉴定表。

  丢失残疾人证需要准备村、社区开具的丢失证明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二寸白底彩照1张。

  异地办理残疾人证鉴定需要有居住证,其他材料都一样。

  申请残疾人证在指定医院残疾评定结论必须到居住地村委(社区)进行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居住地村委(社区)出示公示证明后方可制证。

  新申请、变更残疾证时间医院咨询双王城残联或居住地村委(社区)。

  《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办法规范(试行)》规定,凡2018年以前通过目测评定核发的残疾人证到期换发须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请大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再办理相关业务。

本文标签: 残疾  人证  彩照  证人  白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