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定期报告虚假记载,景峰医药被通报批评
2024-02-02
更新时间:2024-02-02 22:26:02作者:橙橘网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2日,因定期报告虚假记载等问题,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医药)及相关当事人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深交所表示,根据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5号、〔2023〕36号)查明的事实,景峰医药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定期报告虚假记载
2017年至2019年,公司通过子公司签订虚假工程项目、咨询服务等合同,套用公司资金用于向有关人员额外发放团建费、业务维护费等,将部分支出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科目,造成虚增资产、利润。2017年,公司虚增净资产、净利润490.34万元,分别占当期净资产、净利润的0.19%、2.65%;2018年,公司虚增净资产、净利润1751.62万元,分别占当期净资产、净利润的0.61%、8.82%;2019年,公司虚增净资产、净利润758.68万元,分别占当期净资产、净利润的0.39%、0.82%。
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违规资金支出中,有1376.76万元来源于公司募集资金,公司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来源:深交所网站
深交所指出,景峰医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景峰医药董事长、总裁叶湘武,董事、董事会秘书毕元,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欧阳艳丽,时任副总裁、总会计师丛树芬,时任副总裁、总工程师马贤鹏,时任人力资源总监张军国,时任副总裁刘莉敏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时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一、对景峰医药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景峰医药董事长、总裁叶湘武,董事、董事会秘书毕元,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欧阳艳丽,时任副总裁、总会计师丛树芬,时任副总裁、总工程师马贤鹏,时任人力资源总监张军国,时任副总裁刘莉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同日(2日),由于景峰医药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追讨业绩补偿款等问题,深交所下发对景峰医药的监管函。
深交所表示,2023年12月,景峰医药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公告》显示,2017年,公司投资云南联顿的《增资协议》约定,安泉、陈静、肖琨、吴洁芳、阿灼辉承诺云南联顿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928万元、2120万元和2332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380万元。若未达到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应于云南联顿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30日内向景峰医药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对业绩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补偿责任。云南联顿2018年至2020年的净利润分别为575.23万元、1156.43万元、887.83万元,合计2619.50万元,未实现承诺业绩,累计未完成金额3760.50万元。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云南联顿业绩承诺进展信息披露不及时
自业绩承诺方作出业绩承诺以来,公司未在2018年、20192年、2020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云南联顿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云南联顿未完成2018年、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公司董事会未召开董事会单独审议云南联顿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的差异情况,未在当年年报中披露前述事项,直至2023年12月才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说明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
二、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追讨业绩补偿款
云南联顿业绩未达承诺,公司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追讨业绩补偿款,直至2023年10月才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来源:深交所网站
深交所认为,景峰医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故下发监管函。
公开资料显示,景峰医药的主营业务为医药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注射剂、固体制剂、原料药。
2日,景峰医药股价再度跌停,连收4个跌停板。总市值16.45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