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权由哪个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由谁行使)

更新时间:2024-03-19 20:18:59作者:未知

行政处罚权由哪个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由谁行使)

一、行政处罚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海公安机关行使。

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什么权利

1、当事人享有被告知的权利,即了解权。当事人有了解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证据以及法律依据等情况的权利。

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和违法事实,是指执法人员必须告诉当事人什么行为是违法的,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什么条款应当给予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是指执法人员必须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享有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当事人享有辨认执法人员身份的权利,即确认权。当事人有确认对自己进行行政处罚的人员是否具备法定资格的权利。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身份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3、当事人享有依法进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即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有对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提出自己的主张的权利。

4.当事人受到损害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这里所说“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从程序上讲包含有三层意思:

一是行政机关违反法定步骤实施行政处罚的,如先处罚后查证。

二是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如执法人员进行当场处罚时,不出具法定罚款收据而收缴罚款。

三是行政机关违反法定方式实施行政处罚。如行政机关不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因违法行政处罚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因行政处罚致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5.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这是对当事人的法律救济途径。

行政处罚权一般是由行政机关来进行执行。行政处罚权一般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一种权利。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当事人是有权进行行政复议的。

为您推荐

行政处罚权由哪个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由谁行使)

一般行政处罚权会由行政机关进行行使。在法律当中会明确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如果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有违法行为的话,那么当事人是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的。

2024-03-19 20:18

城市执法行政处罚权的内容包括什么?

城市执法行政处罚权的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主要针对造成城市形象的违法行为但是尚未构成犯罪时,可以执法采取的行政处罚权力,其主要包括

2024-03-19 20:18

赠予合同不成立就是赠与合同未生效吗?

赠与合同不成立不等同于赠与合同未生效。一份赠与合同,不管它是属于生效的状态,还是属于未生效的状态,他的前提条件都是这份赠与合同是成立的,如果这个赠与合同没有成立,那么也就自然涉及不到是否生效的问题了。

2024-03-19 20:18

赠与条件不成立赠与合同有效吗?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条件不成立,该赠与合同也是有效的,赠与合同中所附的义务属于非法定义务,与法定义务不同,只要所负的义务符合社会的公共利益,不损害第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是有效的。

2024-03-19 20:18

供销合同欠条不成立的理由包括什么?

供销合同欠条不成立的理由包括:一人自行订立合同;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合同的客体不确定;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以

2024-03-19 20:18

管辖权裁定书审查合同不成立怎么办?

签订合同之后,通过管辖权裁定,认定该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对于该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提出上诉时需要提交上诉申请书,说明自己上诉的理由,相关的法律依据,提供相应的证据。

2024-03-1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