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对强拆如何维权?
2024-04-14
更新时间:2024-04-14 23:22:19作者:佚名
一、劳动合同会自动解除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指发生以下情形时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的特殊情况等。劳动者为企业工作的时候,都会去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动合同来保证个人权益的实现,避免企业随意侵害劳动权益也无法去争取足够的赔偿。劳动合同是会有期限并非用久,但是除特殊情况都劳动合同都不会自动失效。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况
依照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中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是不会自动解除的,即使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的,除非是员工自愿决定不续签合同,否则单位如果不与员工续签的,也是需要向员工按照相关的赔偿规定支付一笔一次性的赔偿金的。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