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2024-04-15
更新时间:2024-04-15 23:26:36作者:佚名
一、《劳动合同法》事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没有关于事假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请假条格式
第一行:请假条或者XX请假条。表明此文本的主要用途。
第二行:尊敬的公司领导或者XXX,然后冒号,引出正文。
第三行:请假事由,请假时间。
最后是写上一些文本常用的格式套词。
二、《劳动合同法》中的请假的情况有哪些
1、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2、带薪年休假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病假
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4、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
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事假
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 国有企业的归侨、侨眷职工,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以及国内其他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而出境),单位应该批准职工的事假。
假期规定是: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
最后,国家规定的可以休假的规定除了这些以外,还有丧假、探亲假、婚假、奖励婚假、女性职工产假、节育假、节育护理假、哺乳假等,另外现在国家规定男性也有陪产假,随着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种法律也越来越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