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67条解释的规定是什么?
2024-04-19
更新时间:2024-04-19 23:06:36作者:未知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国家关于著作权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包括: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已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单位亦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以营利为目的。
关于客观方面的四项表现,其中第一项行为是保护著作权;第二项行为保护的是专有出版权;第三项行为保护的是邻接权;第四项行为保护的是署名权。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
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分为两个档次:一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是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但需要考虑该著作权是否还在保护期内。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公民的作品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单位的作品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的期限由出版合同约定,等等。因此,在作品的保护期限以外,实行了这样的行为,也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