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劳动合同书存在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2024-04-20
更新时间:2024-04-20 17:13:47作者:未知
一、关于股权收购涉及的税费有哪些
股权收购过程中,转让方不同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也是不同的:
1、当转让方是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2、当转让方是公司主要有三种税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印花税股权转让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而法律规定交易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
2、增值税实务中,最常见的股权转让是个人或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业、公司与合伙企业的股权,而这几种情况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3、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的税收中,增值税针对上市公司,印花税是小头。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三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据此,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转让股权价格公允,与股权投资成本和合理费用之和持平,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股权转让价不公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
第一、基于协议的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股权内部转让的特别约定可通过公司章程予以体现。一方面,法律允许公司章程充分体现股东的意志或利益,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由于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严格的程序,对股东权益的确认和保护具有积极的作用。
第二、基于法律的公司股权回购中的法律风险。这里仅指公司回购异议股东的股权,而且这种回购是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结果,是法律对中小股东权益的特殊保护,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公司必须收购有关股东的股权。所谓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会议决议事项与股东有重大利害关系时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收购其股权,也即退股,它是股权转让的特殊救济途径。
根据法律规定,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发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提出主体必须是在股东会上对上述事项的决议投了反对票的股东,其他股东则无权行使该项权利,包括未参加股东会而事后称欲投反对票的。投反对票必须有书面记载,如股东会会议记录;回购的前提可以概括为应分配利润而不分配、应解散而不解散、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其主要财产等三种情形,不具备法定实体条件,不能主张回购权;异议股东应当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与公司达成收购协议,否则,可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提起诉讼。可以看出,异议股东可以提起股权回购之诉,增加了股权回购的可能性。
股权收购是属于一种比较复杂的行为,因此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以及财务方面都是比较多的,其中关于税费方面,由于转让方的不同,而所涉及到的税费也是不一样的,转让方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税费大体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