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形有哪些(何为重大误解合同)
2024-05-08
更新时间:2024-05-08 23:03:44作者:未知
一、公司不履行合同怎么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不履行合同的构成合同违约,当事人可以收集违约证据、起诉书等材料,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哪些
1、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1)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则);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行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2)履行标的正确(实际履行原则);
(3)履行时间正确;
(4)履行地点正确;
(5)履行方式正确。
2、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3、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
(1)质量不时条款的履行;(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格不明条款的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方式不明条款的履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费用不明条款的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4、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只要在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
最后,如果公司不履行合同,这时候当事人不能畏惧公司,要勇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可以向相关的行政机构寻求帮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