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是指什么
2024-05-09
更新时间:2024-05-09 17:03:35作者:佚名
一、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什么意思?
利害关系人,是指对于诉讼标的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或可能被提起诉讼。间接的利害关系人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当事人一方的败诉可能使自己遭受不利后果时,可以参加到诉讼中辅助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
二、利害关系人的类型
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可“客观化”为以下几种情形:
1、相邻权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
这是产生利害关系人的主要情形。如:经许可设立的加工型生产企业、资源开发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噪音、污水、废气、粉尘,对邻人的生产、生活环境带来直接影响。
2、竞争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
某些行政许可依法律、法规或惯例规定有明确数量限制(如旧机动车回收,按照国务院规定一个县只设立一家。),如果实施许可突破了原有的数量规定,那么势必会影响已经获得许可的经营者的利益,因而构成利害关系人。
3、知识产权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
行政许可事项可能对他人知识产权完整性、独占性产生侵害的,如企业名称核准中,与他人商标、专利上使用的名称重复,易让公众产生误认误导的,构成重大利害关系。
4、契约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
契约一方当事人为行政许可申请人,行政许可将改变其契约关系,则他方当事人为利害关系人。如村民公约有明确的规定,在本村范围内不得兴办某类企业,某村民欲取得该类企业的营业许可,则其他村民为利害关系人。
5、人格权、身份权关系中的利害关系人
如工商广告登记审查中,对可能涉及侵害他人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和影响企业商誉的许可事项,可能受侵害者应视为利害关系人。
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的一种因果关系,所以,从合法权益、行政行为及其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三个维度来探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构成是较合乎逻辑的研究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