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地下室车位(车库)的不动产登记有变,快看!

更新时间:2023-12-16 17:08:30作者:橙橘网

茂名地下室车位(车库)的不动产登记有变,快看!

昨日,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地下室车位(车库)实行按专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通告”,具体如下:

关于地下室车位(车库)实行按专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通告

各开发企业、业主:

应广大开发企业和业主的要求,并结合省内兄弟城市对地下室车位(车库)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做法,我局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对茂名市市本级工程项目配建地下室车位(车库)实行按专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不动产登记。分期实施建设部分地下室车位(车库)已办理登记的项目后续申请办理登记的车位(车库)和原已办理登记的车位(车库)继续采用按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办理登记。请各地籍调查机构对茂名市市本级工程项目配建地下室车位(车库)进行不动产测绘作相应调整。

特此通告。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5日

关于地下室车位(车库)办理不动产登记

看看国内其他地区的做法如何?

广西桂林

2021年6月,桂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桂林市城市车位(库)不动产登记办法(试行)》,适用于桂林市五城区(秀峰区、象山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办法》实施后,经依法批准建设、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设计要求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地下车位(库)或首层架空层车位,建设单位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地下车位(库)或首层架空层车位所有权首次登记。在首次登记完成后,市民购买车位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就需要根据转移登记准备材料。这些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备案的车位转让买卖合同,车位首次登记证明或者权属证书以及完税凭证。关于车位的出让年限,根据《办法》规定,通俗地说,就是如果你买的车位是住宅用地,那么对应的出让年限就是70年;如果是商业用地,那么对应的车位出让年限就是40年。

湖北武汉

2019年3月1日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的意见》正式实施,武汉有产权地下车位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规定,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已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可以进行分割销售交易。房屋管理部门应当结合人防区域划定意见,依法依规办理配建地下停车位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手续。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不动产首次登记所有权人为开发建设单位的地下停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但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开发建设项目按照规划配建的地下停车位(不含人防停车位),依法取得相应地下空间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进行销售交易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湖南张家界

2022年8月,湖南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人防办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落实〈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以解决地下空间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实施意见》规定,购买地下车位(库)实行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地下车位销售的条件及办理程序,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购买地下车位(库)全面施行预告登记,推行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地下车位(库)首次登记,不动产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房屋用途为“车库/车位”。

江苏宿迁泗阳县

2022年11月19日,江苏宿迁市泗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为首批符合条件的吾悦广场小区业主办理了车位不动产权证。为推进地下车位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泗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动联系开发企业,向项目单位宣传并告知办理地下车位首次和转移登记的流程及办理程序等政策,根据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泗阳县住建局联合印发的《泗阳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位租售管理规定》,开发企业出售的专有产权车位,可以按程序办理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该项规定还分别明确了开发企业申请初始登记、业主申请转移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确保有序办理。

来源: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广西桂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张家界不动产登记中心、武汉发布、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